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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省级农业三新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信息发布者:mikepei
    2017-03-07 12:01:03   转载

    一、支持重点和环节
    支持《2016年全省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确定的50项农业重大技术(品种、模式)集成推广;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集成示范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等;支持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及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农业重大技术集成推广项目。由农技推广单位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要求申报单位需和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联合申报;与合作生产单位签订科产合作协议,建立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合作生产单位建立示范点3个以上(含3个),预期带动周边科技示范户10个以上(含10个);项目区关键技术环节推广应用覆盖率预期达到80%以上。优先支持农牧结合高效种养、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农业绿色发展和新兴产业项目。
    (二)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项目。由农技推广单位、科教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建设基地达到苏农办科〔2015〕16号确定的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标准。优先支持省农委评审确定的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基地。
    (三)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项目。由农技推广单位、科教单位、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有稳定的保种技术团队,并具备必要的场地、设施、资金等基本运营条件。其中:申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项目的单位要达到《江苏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确定的基本条件,所保护资源(含抢救性保护品种)列入《江苏省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优先支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和部省级农业种质资源基因库(圃)。
    三、指标分配和补助办法
    (一)指标分配办法。省主要依据各地可作为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载体的种养基地规模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结合往年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情况,综合确定项目申报控制指标(详见附件3)。
    (二)项目补助办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推广项目,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80万元;现代农业科技综合示范项目,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单体项目补助不超过120万元。省补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请遵照《江苏省省级农业科技推广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3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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